中共新余市委党校

第五督导组督导单位联络员工作职责

时间:2014-03-10 21:51来源:中共新余市委党校 作者:中共新余市委党校 点击:
  为推动市人大机关等10个单位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各督导单位需确认一名机关党员干部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络员,确保活动情况、信息联络畅通。现就联络员工作职责要求如下:
  一、接收并转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各类文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活动中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做到上情下达。
  二、高度重视信息上报工作。搞好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及时向市委活动办、督导组反映本单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进展、好的经验和先进典型,做到下情上传。
  三、负责与督导组的沟通、联络、协调。及时了解、掌握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督导组的工作安排。
  四、做好本单位的宣传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利用各种方式、工具做好宣传工作,宣传本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工作动态、好的经验和先进典型等。
  五、接受督导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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